问题 | 离婚协议对财产的约定能对抗第三人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普通情形下,离婚协议中所明确涉及到的财产分配条款在绝大多数情况下难以抵御善意第三人的权益要求。
倘若夫妻任何一方在正式离婚过程中蓄意瞒报或隐匿财产存量,从而使得第三方在毫不知情的状况下与其达成了相关交易行为,那么在此种情况下,第三方所享有的合法权益理应得到充分保障。 然而,若第三方在明知存在上述财产约定的前提下仍然选择进行交易,那么其将无法依据此项规定来主张自身的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
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