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分居的财产怎么分的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夫妻分居期间,若无特别之约,双方之财仍应依照夫妻共有与个人财产之原则予以区分处理。
通常,在婚姻关系存续期内所获取之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等皆视为夫妻共产,于离婚之时应依法律规定进行公平合理之分割。 另一方面,伴侣一方之婚前财产以及因遭受身体伤害而获得的医疗费用,残疾人士的生活救助金等则归属为个人财产,分别由各自主张所有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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