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时拆迁房怎么分配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离婚时拆迁房屋的产权分配事宜,必须结合多种复杂的影响因素进行深入分析和判断。
若该拆迁房屋系在当事人的婚姻持续期内所获得的,且其原房屋系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那么,这类拆迁房屋通常会被视为夫妻之间的共有财产而进行分享分割; 然而,如果被拆除的房产是由一方在婚前购置或建造,经过拆迁改造后仅表现在建筑形态上有所改变,则该重新建设的房产仍旧应当视为该一方的个人财产。 此外,倘若拆迁政策明确规定将根据家庭成员人数给予相应的补偿款,那么,因人口因素而获取的那部分补偿金,理应被视为夫妻间的共有财产并予以公平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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