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多长时间可以起诉对方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自双方解除婚姻关系以后,如若察觉尚存尚未进行分配的夫妻共有财产或有证据证明对方有隐瞒、变相转移财产之行为者,当事人有权在发现之日起连续三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然而,对于离婚协议中所涉财产分割部分的内容有所异议,主张对此进行更改亦或是废止此项财产分割协议的,则应在正式解除了婚姻关系之后的一年内提出相关申诉。 当然,如果是因为对方未能按照先前签订的离婚协议履行其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例如未按期支付子女抚养费用、未严格执行财产分割约定等情况,那么当事人可随时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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