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离婚拆迁房子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二人离婚之际拆迁房的处理方式,首要之务便是判断这处拆迁房究属何种性质,是属于夫妇双方共有的,还是单方面的所有物。
若拆迁房乃是在婚姻关系尚处于存续阶段时所取得的,并且其补偿性的款项是以夫妇双方共享的土地、房产等权益为基础的,那么这样的财产往往应当作为夫妇双方的共有财产来进行分割。 然而,若是拆迁房原本就是某一方在婚前所拥有的财产,而在结婚后因拆迁而获得了相应的补偿,抑或是基于某一方个人的特殊因素(例如户籍等)而得到的补偿,那么这种情况下,这些补偿款很有可能会被视为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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