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的拆迁房怎么分配房产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离婚案件中,对于涉及到动迁房产分割问题的处理,需要全面考量诸多复杂因素,诸如动迁房产的取得时期、相关拆迁政策以及双方各自所做出的贡献等等。
举例来说,假如该房产是在当事人婚姻关系持续期间获得,而此过程中双方都对房子的获取作出了相应的贡献,那么在此种情况下,通常我们会把此房产视为夫妻双方共有的财富,并予以平均分割。 反之,若动迁房产系一方在结婚前购置的,虽然它在婚后遭遇拆迁,然而根据当时的拆迁政策并未将配偶另一方作为被安置人看待的话,很有可能这部分房产就会被法院划定为该转让方的私人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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