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了房子过户对方不签字怎么办理手续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在离婚之后,原配偶未能按照离婚协议或法庭判决书中的相关规定,积极配合完成房屋所有权的过户手续,那么您有权向当地法院提出诉讼请求。
在此过程中,法院将根据离婚协议或判决书中所明确的房产分割条款与裁定进行审理并作出相应的处理决定。 通常而言,只要您能够提供充足且确凿的证据,证明原配偶有责任且有能力协助办理过户手续,但却故意拖延或拒绝配合,那么法院便会依法判定其必须履行相应的法律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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