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及到离婚财产分割的事宜中,对于房产这一重要资产的处理需要综合考虑众多复杂的因素。
假设房产是由夫妻中的某一方在婚前以全款形式购得并且已注册登记在其个人名下的话,那么这个房产将被普遍地视为属于相应的个人财产; 然而,若该房产是在婚后购置的,无论其是否被注册登记在任何一方或夫妇双方的名下,倘若没有特别的约定或者协议,多数情况都会被视作是夫妻的共同财产,并依据公平原则进行平分的处置。 然而,若其中的一方的父母曾出资购买此房产,并且他们明确表达了只赠送给该方子女的意愿,那么这个房产就会被认定为是该方子女的个人财产。 除此之外,夫妻双方也有权利通过协商来决定房产的所有权以及对另一方的补偿方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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