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房子属于谁的共同财产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面临离婚的困境时,对于房产所有权的界定需依据现实状况进行审慎判断。
若房产为夫妻中的某一方在结婚前全额支付购置款,并已在购买者名下予以登记,一般而言,该房产被视为购买者的个人私有财产。 然而,若在婚后购买房产,无论该房产是否在购买者或其配偶名下进行了登记,一般会被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除非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此另有明确约定。 另外,若房产由某一方的父母为其子女购买,并已在子女一方名下进行了登记,则可视作父母对其子女的单方面赠予,从而使该房产成为子女的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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