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协议写的双方无共同财产有效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夫妇在进行离婚手续的过程中,确已通过详细而审慎的商议,并均认同彼此之间并不存在任何共同拥有的财产之时,那么,在他们所签署的离婚协议之中对此情况进行清晰明确的描述和说明无疑将具有法律效力。
然而,值得我们特别关注的是,倘若在此之后,发现了尚未被合理分配的共同财产,那么其中的任何一方仍然保留着向法院提出重新分割请求的权利。 当然,这一切的前提条件是能够提供充足的证据来证实这些财产的实际存在及其归属为夫妻共同所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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