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诉讼中申请财产保全的条件有哪些规定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离婚诉讼的过程中,若需申请财产保全,则通常要求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首要条件是,由于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其他潜在因素,导致判决难以实施,或者可能对其他相关当事人产生额外的损害。 举个例子来说,如果存在某一方试图转移、隐藏或损毁夫妻共有的财产,那么这就可以成为申请财产保全的依据。 其次,为确保申请保全措施如有误导性,能够对被申请人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申请人必须提供相应的担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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