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共同财产一方有权处置吗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及夫妻共同财产的范畴内,单方面一般没有独断专行处理的权限。
除非是出于家庭日常生活所需,例如购置日用必需品等情况下,方可由其中一方独自进行处置。 然而,对于重大财产的处置决策,如出售房屋、进行巨额投资等事宜,则必须经过夫妻双方的共同商议与决定。 若未遵循此规定,另一方将有权利对该处置行为提出异议并主张其为无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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