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孩子判给女方房子判给谁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处理离婚案件涉及房产纠纷时,无论是作为子女抚养权行使的保障,还是单独确定房产的所属问题,都不能仅以子女抚养权的确立或是放弃为唯一依据。
而应全面审视和评估诸多相关因素,如该房产系婚前购置抑或婚后购置、夫妻双方的经济实力以及各自对房产所作贡献的多寡等等。 若涉案房产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有财产,且夫妻双方在各方面条件相当,那么法院很可能会将房产判归抚养子女的一方所有,以确保其能够为子女提供稳定的生活居所。 然而,倘若有确凿证据证明某一方在婚姻关系中存在过错行为,或者另一方对于房产的贡献更为显著,那么最终的判决结果亦将会有所差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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