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一方不给财产怎么办,强制执行不给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在离婚之后,任何一方均未依照双方之前达成的协议或由法庭所做出的判决来履行其财产分配责任,即使尝试通过强制执行手段依然无法取得理想效果,那么此时您仍有权利向负责执行的司法机构提供关于被申请方的更多财产信息以便其进行深入调查与核实,这样的财产线索也许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户口、房地产物权、机动车登记号码等部分内容。
与此同时,该司法规有权在情非得已之际,对那些拒绝遵守义务且没有合理理由的当事人实施罚款乃至拘留的严厉惩戒措施。 倘若案件涉及的问题及其严重性达到一定程度,甚至可能导致当事人面临“违反判决和命令”的刑事指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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