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共有财产怎么界定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夫妻共有的固定资产往往包括了在婚姻关系存续阶段内,双方所获得的工资、津贴、奖金以及从生产和经营活动中所产生的收益、诸如著作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上所得的收益等等。
例如,结婚后,夫与妻各自的工资性收入、共同进行商业活动所累积的利润等等都可以被视为夫妻共有的财产。 然而,若继承或接受他人赠予的财产,除非在遗嘱或赠予合同中有明确规定该财产仅归属于某一方所有,否则这些财产同样应被视为夫妻共有的财产。 在这种情况下,夫妻双方对于共同拥有的财产享有同等的处置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