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内房产变更登记后还属夫妻共同财产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该房产的所有权变更登记行为系源于夫妻双方的共同合意,且并未对变更后的房产归属进行明确的约定,那么这种情况下,通常而言,该房产仍然被视为夫妻的共有财产。
然而,若在房产所有权变更登记过程中,存在书面协议或者其他形式的证据能够证明该房产仅归某一方所有,那么此种情形下,该房产便不再被认定为夫妻的共有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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