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案中房产如何处理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及到离婚问题的案件审理过程中,针对房产处置的具体方法往往受众多因素影响。
当房产属于夫妻一方在结婚前就已经拥有的个人财产时,其所有权通常会被判给该方当事人。 然而,若房产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置的,无论其产权登记在夫妻任何一方或双方的名下,都将被视为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并按照平等分配的原则进行分割。 但是,在实际操作中,法院还会根据双方当事人在家庭中的贡献程度、子女抚养责任的承担状况以及是否存在过错行为等因素进行综合考量,从而对房产的分割比例进行相应的调整。 例如,如果某一方在家庭生活中付出了更多的努力,或者承担了更多的子女抚养义务,那么他/她可能会获得相对较多的房产份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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