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房子属于谁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之时,对于房产的归属权问题必须依据特定情境予以判别。
如果该房屋为一方在婚前独立支付全部购房款并且已完成所有权登记手续,那么通常情况下,该房屋将被认定为该方的私人财产。 然而,若是在婚后购置的房产,不论是以一方名义还是双方名义进行登记,一般都将被视作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除非双方在此前已经达成了其他协议。 另外,如果婚后某一方的父母出资购买了房产,且该房产登记在出资者子女的名下,则可视为他们对自己子女的赠予行为,因此这部分房产应被认定为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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