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之后房子拆迁怎么办理手续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涉及到在离婚之后处理房屋面临拆迁的相关事宜时,首要的步骤便是审查离婚协议或者法院判决中对于该房产所有权的具体规定和裁决。
倘若房产被判定为属于您个人所有,那么您应当携带离婚证书、离婚协议或判决书、房产证以及您本人的身份证明等相关文件前往拆迁部门进行申报,并且与拆迁方就补偿问题展开深入的商讨和协商。 然而,如果房产在离婚时被认定为属于夫妻双方共有,但是却没有在离婚协议或判决中进行明确的分割,那么此时可能需要先行通过协商或者法律诉讼来确定每一方所拥有的产权比例,然后才能继续进行后续的拆迁手续办理工作。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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