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分居夫妻的财产认定条件是什么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夫妻分居期间,彼此所获得的财富物质,从基本原则来看应当划定为个人财产范畴。
然而,若是这些财富的积累得益于夫妻双方共同参与经营活动,共同付出辛勤劳作等与婚姻关系密切相连的因素,那么它们仍然有可能被视为夫妻共有财产。 若财产的来源存在模糊不清之处,或者夫妻双方对于财产的所有权归属产生了争议,此时就需要全面地考量财产的本质属性、获取途径、资金来源等多方面因素,以期得出公正合理的结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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