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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案件第三人能否参与
分类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解答
律师解析:
在正常的离婚法律事务中,通常情况下第三人并未过多地涉足其中。
然而,当纠纷涉及到配偶双方的共同财产分配问题,例如,若其中一方坚持声称某部分财产应归属于某个第三方时,那么这个第三方就有很大可能性会被卷入这场纷争,以确保他们自身的利益不受侵害。
另外,倘若离婚法律事务的最终裁决结果可能对该第三方的合法权益造成直接影响,那么该第三方同样有资格参与到诉讼过程中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九条
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认为有独立请求权的,有权提起诉讼。
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处理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他参加诉讼。人民法院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第三人,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
前两款规定的第三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但有证据证明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部分或者全部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作出该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经审理,诉讼请求成立的,应当改变或者撤销原判决、裁定、调解书;诉讼请求不成立的,驳回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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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0 4:1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