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离婚拆迁房怎么分配的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夫妻离婚的过程中,关于拆迁房屋的分配问题需要全面地考虑各种复杂的因素才能做出准确的判断和决定。
若拆迁房屋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并且其基础是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或者是根据双方共同的安置政策所产生的,那么这种情况下,该拆迁房屋通常会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并按照平均分配的原则进行处理。 然而,如果拆迁房屋原本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在婚后经过转化才形成的,而且在这个过程中并未因为婚姻关系的存在而使其价值有所提升,那么这部分房产很有可能会被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 此外,如果拆迁房屋的获取与家庭成员有关,那么在进行分配时还必须充分考虑到其他家庭成员的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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