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拆迁房离婚了怎么分割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涉及到拆迁房的离婚案件分界问题,其处理流程相对较为繁琐复杂,需要深入综合考虑诸多影响因素。
假设这类拆迁房是在当事人双方婚姻关系仍然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而且被拆迁的房产原先是属于夫妻二人共有的财产,那么基于此种情况,离婚时候的拆迁房产往往会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并且在法律原则上将采取平均分配的方式来进行处理。 然而,若被拆迁的房产是属于某一方在结婚前就已经拥有的个人财产,或者相关的拆迁政策明确规定只对个人进行补偿和安置,那么在此种情形下,离婚时的拆迁房产很有可能会被判定为该方的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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