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证写夫妻双方名字离婚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夫妇婚姻生活时期所购置房产登记了二位当事人的姓名,面临离婚问题时,夫妻双方应当首先进行协商解决。
由于房产证上同时记载夫妻双方的姓名,这意味着此房产为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因此,需对该房产进行合理的分配处理。 离婚时具体的财产分割方式,需要遵循诸多原则,如优先考虑子女权益、兼顾女性权益、照顾无过错的婚姻当事人以及公平公正等原则。 若是在此之前购置的房产一次性支付完毕所有款项,则可视为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不得对此提出任何分配请求; 反之,若是通过贷款购买的房产,在婚姻期间夫妻双方共同承担贷款偿还责任,在离婚时,双方需要平均分担还款金额,如若双方无法达成共识,亦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进行最终裁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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