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方不同意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及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分配问题上,当一方明确表示不愿解除婚姻关系时,投注于婚姻共同财产的分配往往偏向于公正这一基本原则,并且合并考量包含夫妻二人在内的各方面多项因素如财富的原始起源、各自的家庭贡献或者对未成年子女的抚育责任等等。
在大多数情况下,我们会尽力实现共同财产的平等分配,然而在某些特定情境中,可能会对某一方给予适当的照顾和倾斜。 如果发现有证据证明一方试图隐匿、转移、变卖、毁坏甚至伪造债务以便侵吞另一方部分或全部财产,那么在对婚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时,该方或将面临减少份额甚至完全无权获取任何财产的惩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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