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母亲产权房怎么配偶才没份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在您与伴侣步入婚姻殿堂以前,您以全额支付方式购买房屋且房产证登记在您名下,则该套住房应当被视为您的婚前个人财产,您的丈夫对此套房产并不具备所有权权益。
然而,如果在您们新婚后不久,您的母亲为您购置了一处房产并且将其在房产证上登记为您的名字,我们建议您的母亲和您签署一份明确的赠予协议书或其他书面声明,以确保这套房子是您的母亲专为您购买。 同时,您也可以考虑与您的丈夫进行沟通协商,共同签署一份婚姻期间的财产协议,以此证实该房产为您的个人财产,在未来假如出现离婚情况时,您的配偶无法对此进行分割。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在一方父母去世后分给一方的遗产,应算在夫妻共同财产内,这方无权将其转让给他人;
《民法典》第十八条规定,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因此,如果遗嘱中说明了遗产归某方一方所有,那么这笔财产就属于这方个人财产,故在离婚时不能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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