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申请执行夫妻共同财产保全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申请执行夫妻共同财产保全之前,首先需要明确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名单以及财产的存在之所以作为共有财产的证据资料,这些包括但不限于详细的财产列表、所有权证书等等。
后续的步骤是向拥有相应管辖权的法院提交书面申请,该申请中应当详细列出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个人信息、请求保全的具体财产范围、相关事实以及申请的理由等等。 法院将会对该申请进行严格的审查,如果申请符合所有条件,那么法院将依法作出保全裁定,并且采取相应的保全行动,例如,查封、扣押、冻结等手段来控制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