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买房又复婚算共同财产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后,若一方单独购置的房产,然后又恢复了婚姻关系,那么根据法律原则,这种情况下,该套房产并不被视为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
这是因为,在离婚之日起至复婚间这段时间内购买的房地产,其产权通常被视为个人所有财产。 然而,当双方的关系重新恢复为夫妇关系时,如果他们就此房产的所有权达成了明确的协议,或者在此期间存在着夫妻双方共同偿还贷款等相关事实,那么对于该房产的权属问题,可能会出现与上述原则有所出入的认定结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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