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租房离婚怎么算的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情况下,租赁房产并不被视为离婚财产分割的标的物。
然而,在离婚诉讼中,主要涉及到的是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例如房地产、机动车辆、银行存款等等。 但是,若租赁房产所产生的租金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是由夫妻双方共同财产支付的,并且存在尚未使用的剩余租金,那么这部分租金有可能会被视为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并在离婚诉讼中进行相应的分割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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