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离婚转移财产,行政处罚怎么处理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夫妇面临离婚境地且有一方试图恶意隐瞒或私自处置共同财产时,这无疑触犯了婚姻关系中的基本诚信原则,并将可能遭受由政府部门所施加的相应行政处罚。
在此类状况下,法庭有权依据其情节之严重程度,针对转移资产的那一方采取相应的惩罚措施,包括但不限于罚款乃至拘留等。 至于罚款数额的确定,则需考虑到诸多具体因素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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