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方不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任一方并不赞同解除婚姻关系,则在婚姻持续期间,夫妇共同拥有的财富一般将依然维持共有的法律地位,不会由于其中一方的反对态度而改变其财产属性。
然而,在特定状况之下,例如存在一方有意隐瞒、转移、出售、毁坏、浪费夫妇共同持有的资产,或试图通过制造虚假的夫妇共同债务来侵吞另一方的财产,那么在处理离婚所引发的财产分配问题时,对于此类行为者,可以考虑减少其应得的份额甚至完全剥夺其财产所有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明确规定,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如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夫妇中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分割共同财产:(1)一方故意隐藏、转移、出售、毁坏、浪费夫妇共同财产,或者制造虚假的夫妇共同债务,从而严重损害了夫妇共同财产权益的行为; (2)当一方承担着法定抚养义务的亲属患有重大疾病急需治疗,而另一方却拒绝支付相关医疗费用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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