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内分割财产管辖法院怎么判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第二十二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案件被纳入了民事诉讼的法定范围内。
据此,针对此类婚内财产分割诉讼案件,应由被告户籍所在地的专属人民法院进行全权管辖和审理。 若被告的户籍所在地与其长期居住地并不一致,则应由其长期居住地所在的专属人民法院负责审理。 在实践操作过程中,若涉及到多名被告,并且他们各自的户籍所在地或者长期居住地分别位于不同的人民法院辖区之内,那么这些相关的人民法院均具有对该案的管辖权。 在此情况下,原告有权自主选择向其中任何一家具备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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