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买的房产离婚后怎么判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款中的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之规定,一方在婚前购置的房地产应被视为其私有财产,理所当然地,离婚诉讼中应当首先把这一类不动产判归给拥有这些财产的一方所有。
但请注意,如果有充分的证据能够证明这类不动产在夫妻双方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出现了增值现象,同时也有足够的证据表明另一方对此增值过程产生过实质性的作用和贡献,那么在这样的特殊情况下,法院才可能会考虑将此类型的房地产纳入到夫妻共同财产的范畴之中进行分割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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