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房贷没还完法院怎么判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进行离婚诉讼之时,若是夫妇二人难以对他们所持有的共同财产达成共识,那么这其中包含尚未偿清的房屋贷款在内的房地产便成为了共同财产的重要组成部分。
根据中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之规定,人民法院将会依据财产的实际情况作出裁决,同时也会充分考虑到子女、女方以及无过失方的利益。 针对尚未偿清的房屋贷款,法院可能会综合考虑多方面的因素,例如夫妇双方的经济状况、偿还债务的能力、贷款偿付对子女抚养权的潜在影响乃至夫妇双方是否存在任何的过失行为等等。 如果某个一方显示出更为坚实的偿还能力,而另一方则相对薄弱,那么法院很可能会做出判决,要求前者承担起更大份额的还款责任。 除此之外,若涉及到子女抚养权的问题,法院还会深入思考房地产分割对子女未来生活及教育环境产生的影响。 最后的判决结果将取决于具体的案件情况,可能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几种处理方式:由某一方获得房地产所有权,并负责偿还剩余的贷款; 夫妇双方共同承担贷款,并按照一定的比例分配房地产的价值; 或者是将房地产予以出售或拍卖,所得资金用以偿还贷款之后,再按照一定的比例分配给夫妇双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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