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内一方买房离婚时怎么判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所确立的法律准则,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任何形式的财产,包括投资所产生的收益在内,皆被视为夫妻共有财产。
因此,假如婚后某一方购置房产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则应当将此类房产视作夫妻共有的重要财产。 在面临离婚之情况下,对于此等共有财产的分配处置办法,除非有充分且明确的证据证实购房所需款项仅仅源于个人财产或者符合《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款中规定之例外情形者,否则原则上都必须遵循公正和平等的原则进行分割。 而具体的分割比例以及分配方式,都应该与当事人夫妇之间各自的实际状况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共识相吻合; 若协商无果,则可诉诸人民法院,由法院依据公平正义的原则进行裁决。 值得特别强调的是,如遇特殊情况,例如某一方以其个人财产支付了大部分的购房款项,并能提供充足的证据支持,那么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可能会充分考虑到这些因素,从而做出更为合理恰当的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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