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结婚后签订的财产协议在离婚时是否有效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婚内财产协议只有基于双方平等自愿且深入讨论的前提下所签署的才具有法律效力;
在婚姻走到尽头,即将面临分离之时,有关财产分割的事务将严格按照这一份协议来实施。 2.反之,倘若这份协议并未经各方充分表达意图或无法传达真实意愿的话,那么它将视为无效,并且不应被作为离婚时财产分配的基准考虑因素。 3.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明确规定: 有效的婚内财产协议必须是建立在夫妻双方公平、自由、友好协商的基础之上。 因此,在离婚分割财产的时候,如符合上述条件的婚内财产协议,则应按照该协议的约定进行调配。 反之,如协议内容与实际意见不符的话,那么该协议将会无效,不应该被视作处理离婚财产的主要依据。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