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购买的房子婚后还贷算共同财产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婚前买房婚后还贷,一般不为共同财产。
2、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一方婚前订立不动产买卖合同,登记于其个人名下,且婚后共同还贷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该不动产判归登记一方,并由登记方予以适当补偿。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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