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房产如何分割新民法典2025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将房产赠与另一方,未过户的,可以撤销赠与行为。没有过户,想什么时候要回去就什么时候要回去了。因此,有人要赠与房产的,先过户。2、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的离婚房产分割,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关于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第三十二条
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或者共有,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的规定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任意撤销权及其限制】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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