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贷款婚后加老婆名字,离婚属于共同财产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方在婚前贷款买房婚后加对方名字的,该房产是共同财产。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归属问题。 而婚前房产婚后加姓名,可以认定为双方将婚前财产约定为夫妻共同所有的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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