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了,公积金如何分,法院认为属共同财产夫妻应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公积金没有约定一方所有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离婚时应当分割。
由于住房公积金非现金性和提出的限制性,如果没有法定事由的出现,公积金所有权人是没有理由将住房公积金从其帐户中提出,也就是说资金无法变现,这往往成为离婚案件中抗辩方拒绝分割住房公积金的一个理由。可以通过其它货币或财产补偿等方式予以分割。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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