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房子婚后加名房子属于哪方?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婚前房子婚后加名了,则该房产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了。这属于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赠与后房子成为共同财产,离婚时对方有分割的权利。有女方名字,女方对房产就有产权份额,但有名字分割时并不一定就是二分之一。关于分割有协议从协议,没有协议还需要综合考虑各方对房产贡献等因素。如父母对小夫妻的共同房产在首付上有贡献的,在份额划分和分割中是可以根据首付占总房产的比例大小进行综合考虑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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