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住房是共同财产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婚前住房一般不是共同财产,除非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
2、一方在婚前出全款,或者父母出全款购房,且房产登记在该方一人名下的,该房产属于该方的婚前个人财产; 3、但是登记在双方名下的,视为对对方的赠与,在这种情况下,该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