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房子婚后卖掉后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婚前房子婚后卖掉是否属于共同财产分以下情形:
1.婚前该房子由一方全额出资且登记在一方名下,婚后卖掉房子属于登记者所有,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婚前一方出首付并登记在一人名下,婚后双方共同还贷,则共同还贷部分及房屋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分割。 3.婚前一方出首付并登记在两人名下,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离婚时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分割。 4.婚前财产一方出首付并登记在出资方父母名下,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或者房产所有者婚前财产还贷的,离婚时该房屋卖掉后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能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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