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后财产公证的程序是什么呢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婚后财产公证的程序:
1、申请。 公民、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申请公证的,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并填写申请表,并提供与申请事项有关的材料; 不能亲自申请的,可委托代理人代为申请,代理人应提交授权委托书。 2、受理。 受理是指公证处接受公民、法人的公证申请,并同意给予办理的行为。 3、审查。 公证审查是公证机构受理当事人的公证申请后,制作公证文书之前,对当事人申请公证的事项及所提供的证明材料从法律和事实两个方面进行调查、核实的活动。 4、出证。 出具公证书,是公证机构根据审查结果,对符合出证条件的公证事项,在法定期限内,按照规定程序审批、制作、发送公证书的活动,是公证程序中最重要的环节。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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