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分手后财产如何分割呢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双方恋爱期间,一方买房,却登记在另一方名下。
一方以结婚为目的购买房屋赠与对方并登记在对方名下,应当认定为附条件的赠与。 如果双方无法登记结婚,赠与条件未达到,可以要求对方返还赠与的房屋。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婚姻无效和被撤销的法律后果】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 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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