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协议中将财产赠与子女的约定能否撤销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夫妻双方离婚时,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将未还清按揭款的房屋赠予子女,由于按揭款未还清,不能及时办理过户登记的手续,在房产未办理过户登记之前,赠予人享有任意撤销权。
但对于属附随行为的赠与则不能准许当事人撤销。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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