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协议离婚财产分割原则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协议离婚财产分割原则主要是:
1、坚持男女平等原则,双方应有平等的权利,不能因为一方经济收入较低、没有经济收入而少分或部分给他(她)财产; 2、坚持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适当照顾妇女和儿童的利益,给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适当多分一些财产; 3、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原则,一方因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和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4、公平原则,离婚时应清算夫妻的经济利益,对家务劳动、抚养子女的付出较多一方可以多分; 5、尊重当事人意愿,财产约定先于法定的原则。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