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诉讼不出庭的4种后果有哪些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离婚诉讼个案实践过程中,若有一方当事人未出席庭审活动,必定会产生下述四方面的法律后果。
首先,法院极有可能依据法律规定而作出缺席审理的决定,然而这一情况对于未出庭的一方显得尤为不利,原因在于其缺失了直接表达自身立场、进行证据提交与辩护陈述的机会。 其次,未出席方的缺席行为可能会给法院查明婚姻关系是否真已破裂这个核心事实带来重重困难,从而影响到裁决结果的公平性以及准确度。 再者,未出庭方可能被视为已经主动放弃回应被告的自诉及反驳指控的合法权益。 最后,若出席庭审之原告未按时出现并无充足合理的理由予以解释,则该诉讼程序将会按照撤诉处置原则来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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