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诉讼怎么做证据的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及离婚诉讼的案件中,所需提交的证据范围非常广泛,其中包括但不仅限以下几种类型:
书面证据,即诸如结婚证书、财产分配协议之类的文件; 实物证据,例如可能证实过错方存在不当行为的相关物品; 视听资料,例如能够反映婚姻状况及相关事实的聊天记录、电话录音等; 以及证人证言,例如亲属或朋友对婚姻情况所给予的描述。 在搜集证据时,需要特别留意其合法性与关联性。 举个例子来说,如果希望通过聊天记录作为证明,那么必须确保这些记录是真实且完整无缺,并且未经任何形式的篡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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