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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诉讼条件有哪些要求和条件规定
分类 婚姻家庭-离婚
解答
律师解析:
有关离婚诉讼的导入性条件普遍涵盖如下几个方面:
首先,婚姻关系中双方的感情确实已经破裂,这是确认进行离婚审判的核心前提条件。
例如,若出现了诸如重婚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非法同居的行为;
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恶劣行径;
存在着如赌博、吸毒等不良嗜好且多次教育仍无改正迹象;
因感情不合导致分居达到两年以上等情况。
其次,如果在婚姻生活中,某一方由于宣告失踪而使另一方启动离婚诉讼程序的话,在此种情况下,法律规定应当予以批准离婚。
最后,当经过人民法院的判决,判定不准许离婚之后,如果双方又继续维持分居状态长达一年之久,并且其中一方再次提出离婚诉讼请求的话,那么应该按照法律条款的规定,必须对其离婚请求予以批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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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30 19:20:46